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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S是個精力旺盛的人,他的朋友圈裏幾乎沒有單人照,每天都是與互不相同的密友自拍。S確實像是生來就具有調動氣氛的天賦,無論是一起唱歌還是聚餐,他總能迅速暖場,中途還能救冷場於無形。
前段時間,福州辦青運會。他去做了志願者,認識了一幫新朋友,穿著小青果的衣服在賽場邊上躥下跳。
在這個並不能算是一線的城市,凡是有大型活動,必活躍著S的身影。他的朋友圈儼然已經成為某個都市報的活動版塊,即時播報著這個城市的各種動態。
每每將他的朋友圈一一掃過,我都會產生一種“不配和他在同在一個城市”的自慚形愧。
朋友L截然不同。L少言寡語,不愛熱鬧,不議是非,平日裏一副形單影隻的孤獨模樣。上學的時候,人人都在競爭班長、團支書過過官癮,唯獨他挑了個“勞動委員”的苦差。
我們交情不深,因為同選了一門選修課,才一週一會。課間無聊,也會時常有一搭沒一搭地聊點私事。
畢業後我們鮮少聯繫,直到有一天,我接到他的電話,他讓我猜猜他在哪兒。
還沒等我開口,他就一聲壞笑著搶白了我的話:“啊哈,就知道到你猜不到,我在貝加爾湖畔!”
然後他就自顧自地說起,大學的時候,網路上有個帖子流傳很廣,說人一輩子一定要坐一次通往俄羅斯的鐵路。那時選修老師正唾沫橫飛地講著糖代謝,我一臉興奮地拿給他看,結果老師寫滿黑板的糖代謝示意圖他沒記住,反倒記住了這一路山巒、草原、白樺林、貝加爾湖,就心心念念地想來一趟。
老掉牙的少年往事,他連各種細節都記得比我清楚。
他說,俄羅斯的女人比你還要壯碩,哈哈哈。
我說,滾。
嘴上不饒,卻心裏一暖。
有段時間,朋友圈流行集贊的活動,S君一連發了許多個,然後恭恭敬敬地群發給好友,要大家幫忙點贊。
那陣子,我工作並不忙,稿子也寫得不多,可就連手一滑點進他朋友圈的欲望都沒有。
有一天,去了個大飯局,S君正巧也在,忙不迭地向我抱怨,怎麼朋友圈的集贊人數總是不夠。
我大吃一驚:“以你的人脈,我以為你早在第一天就攢齊了呢。”
他苦笑道:“哪兒啊,每次集贊我都群發了兩三遍,最後都不好意思再發了,可還是沒攢夠。”
我心虛地沒回應,生怕他提起幾次點贊我都沒有參與的事,甚至懷疑他是不是旁敲側擊地來影射我。
倒是L偶爾發來的“求點贊、求轉發”,等我點開的時候,下麵都早已有了他的留言:謝謝各位朋友幫忙,我的贊已經夠啦!
從關係的親疏來說,我無疑是和S君更熟悉一些。大學時代,我們共同策劃了無數大大小小的社團活動,一起通宵夜戰,寫策劃,拉贊助,熬得雙眼通紅。一起在散場後,喝著大酒,分享成功的喜悅。
但S君似乎與整個世界都熟稔,他的世界並不缺我一個。和他挑燈夜戰過的,不止我一個;和他喝過大酒的,也不止我一個。
他發的狀態裏,永遠都是我不認識的人,我沒見過的風景。他跟新朋友出去玩,拍出來的照片裏那一張張笑臉,也全都是我不認識的人。他的喜怒哀樂多麼豐富,卻沒有一絲一毫關於我的痕跡。
S君讓我感受不到自己的存在感,哪怕只是非常微弱與渺小的存在。
有時候我們不得不承認,人類潛藏在內心深處的對愛與關注的佔有欲就是這樣偏激自私。也不得不承認,除了愛情,友情也同樣具有排他性。
這不值得大肆宣揚,成為任何一種搶佔或犯罪的原因。卻也不應被口誅筆伐,頂多算是上帝造人時,不小心做下的惡作劇。
我們都希望自己成為別人的the only one,如果不能,就希望自己至少要比別人特別一點。
就像L對我:當我看到貝加爾湖的時候,突然就想到了你。
那一刻,我覺得自己在L心中,比起別人,多了一彎月牙形的湖泊。
籠絡人心有時候很簡單:甜言蜜語不用多,就一句微弱的在乎,就是最篤定的友誼見證。
我也犯過S的錯誤,誤以為經營好朋友圈、頻頻獲得他人的點贊就是社交皇后。其實那些點贊的意義不過是“你的生活過得很不錯”或者“朕已閱”,而不是“你過得好嗎”“我好想你”。
多用心給朋友一點在乎、貼心地送去問候,兩個人擁有的獨家記憶,遠比一方搖曳生姿的朋友圈來得珍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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